百人团购月饼被骗数十万 百度搜索第一却是骗子
网上团购月饼在今年中秋成为时尚,然而,网上诱人的“月饼”却也成为一些骗子设的“陷阱”。日前,上百位网民在网上发帖:他们在一家名为拉拉网的团购网站上订购价值数十万元的月饼,钱交了,月饼却一直没等来。之后,网站电话打不通,公司地址找不到。这些受骗者建立了自己的QQ群,通过商议,决定联合维权,却处处碰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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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购网站迅猛发展,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不断发生欺诈事件和消费纠纷。网络团购诈骗为何屡屡发生?消费者如何甄别团购网站信息真伪,维护自身权益?怎样给“脱缰”的团购网站套上监管的“缰绳”?新华社“中国网事”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。
(核心网事)数百人团购月饼被骗数十万 百度搜索第一位却是骗子网站
网友“小小”8月29日在拉拉网上买了一盒冰皮月饼准备送给朋友。她之所以选择这个网站进行购物是因为“用百度搜索月饼团购,这个拉拉网排在第一位,于是下意识就进去了。”这个自称是“全国最大的月饼团购网站”的月饼价格确实很诱人:原价139元一盒的双黄白莲蓉月饼只要69元,但网站只提供预先付费方式,不提供第三方支付。自称是“网购达人”的“小小”虽然感觉有些怀疑,“但是因为是百度搜索排在第一的,也就没太放心上”。
过了4天,月饼仍处于未发出状态。9月2日“小小”登陆网站,发现该公司的客服人员再也无法联系,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。在网站的留言上,她发现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上百人。
网民“KEAN”也是其中之一。他是广州大学市政工程专业二年级硕士研究生。他在“百度团购”搜索月饼时,偶然发现在第一页醒目位置推介了一款价格很划算的月饼:138元即可买到原价298一盒的香港冰皮月饼,且是全国包邮,点开一看是拉拉网。虽然这个网站不知名,但因为是百度推荐的,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,于是“KEAN”8月28日晚通过网银支付购买了这款月饼。
截至9月2日,商务部主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(BCP)信用投诉中心一共接到了38位消费者对拉拉网的投诉。根据消费者反映,拉拉网8月25日举行中秋月饼销售活动,该网站要求先付款,并声称由于订单过多,需要时间进行处理。但当消费者核实拉拉网提供的快递单号时发现,单号均不符合相关快递公司的基本格式,且所有团购者的单号都相同。
(记者调查)骗子公司销声匿迹 网民遭遇维权难
拉拉网页面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,其为深圳市科联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10年7月创立,法人代表为龙威平,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,且为自然人独资公司。当记者根据网站上留下的公司工商、税务信息来到其所谓的公司地址,发现这个公司并不存在,原地址是一家珠宝公司。而记者拨打龙威平的电话也无法接通。
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该公司确有地税局的地税编号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查询发现,网站的注册人龙威平也确实在2011年7月注册了这家网站。记者登录该网站发现,仅仅是注册了两个多月的网站,却发布了相当多的虚假信息:并不存在的公司地址,并不具备的所谓由工信部等权威部门的3A级认证,并不靠谱的82分信用评级打分。目前,这些虚假宣传和团购信息虽已删除,但这个网站仍未被关闭。
目前,受骗者已建立三个“拉拉网索赔QQ群”,人员超过200人。由于该网站的注册公司在深圳,80多名受害者将自己被诈骗的交易记录交给深圳网友“周星星”,总计被骗的金额近10万元,其中单笔被骗数额最高的有6646元,超过1000元的有近20人。
“KEAN”告诉记者,他们通过各种方式维权,但收效甚微。一是在“12315”网上投诉,但一直没有回应;二是到所在地报警,但警方说数额不足4000元的暂时只能备案不能立案,让他们等;三是向BCP投拆,对方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但还没有具体的行动。“小小”说,她联络网银在线希望归还支付,但“只是看到有网站发了团购预警,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”。
网友“440吉林”感叹:“骗子的存在,到底是因为我们太大意,还是目前的网络安全确实有问题,更何况,被骗了的我们竟然是那么的无力和无助,只能寻求自助”。于是,他们集合了部分受骗者的信息,受骗总金额达6万多元,委托在深圳的网友“周星星”联合向深圳市罗湖区南湖派出所报案。
“周星星”表示,自己只买了69元的月饼,本来打算被骗了认倒霉就算了,坚持报警是因为“这么多受害者集合在一起,就是为了讨一个公道。这是我第一次进派出所”。
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说,拉拉网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。根据法条,即使它诈骗了不少人,单笔数额不大,但如果加起来有三四千,就是数额较大,就构成诈骗。公安部门应该立案。
(延伸阅读)网上团购成诈骗重灾区 监管缺位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
去年以来,网络团购在中国发展迅猛,到2010年底已经有上万家的规模,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团购市场良莠不齐,鱼龙混杂。但是相关法规和监管机制与飞速发展的网购不相适应。
网络团购最大的特点是影响面积大、辐射的消费者数量巨大,一些大型的团购网站会员数量常常在百万以上,一旦一个团购项目出现问题,出现的纠纷涉及群体会非常大,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损害,也导致消费者对团购模式的不信任。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商务处有关负责人刘斯亮介绍,拉拉网的网络团购诈骗是一起典型的合同欺诈,已经涉及触犯刑律,应该通过公安追究刑事责任。但事实上,工商监管和公安部门对很多网络诈骗却是心有余力不足。
刘斯亮表示,团购网站中之所以多发这样的欺诈陷阱,原因就是钻了法律和监管的空子:往往发生的是人数规模巨大、单体交易小额的欺诈。“这对于监管和公安机关案情和性质的界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,对于违法者的追溯存在很大难度。”刘斯亮认为,消费者除了尽量使用正规、有第三方认证的团购网站进行消费的同时,在权益收到侵害后应该进行更积极的诉讼保护。
徐松林说,有一些导购网站是应该付连带责任的。如百度、360通过竞价排名,把有一些诈骗网站或钓鱼网站排在前面,消费者通过网上搜索选择这个网站而受骗,从法律上来讲,它相当于收了这些诈骗网站的费用,给它做了虚假广告。按照广告法的规定,发布虚假广告是要付连带责任的。
同时,工商部门也存在监管失职。但是,工商部门人手有限,没有接到有关投诉,对这么多的公司都监管到位确实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。“但消费者在受骗后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,如果在接到投诉后仍然不监管,就是失职。”徐松林说。
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针对目前电子消费交易网站混乱的局面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试点由政府主导的网站主体资格认证:在电子交易网站的显著位置提供可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链接,消费者可以通过链接简单便利辨别网站是否合法。“未来,我们希望用这样‘好人举手’的方式建立一个广大消费者可以信任的电子交易‘生态圈’。”刘斯亮表示。(郑天虹、乌梦达)